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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82808 成文日期2022-09-10
发文机关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2-09-10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2022年畜牧养殖产业奖补申请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政策依据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顺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办发〔2022〕9号)

二、奖补对象

县域内养殖户、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三、奖补范围

实施范围覆盖全县11个乡镇。

四、奖补认定时间:

养殖奖补时间为202191日至2022831

五、奖补标准

养殖场(户)当年新增牛、驴等大牲畜5头以上,给予500元/头奖补;新增猪、羊等50头(只)以上,给予100元/头(只)奖补;新增能繁母猪10头以上,每头奖补300元;新增鸡兔等50只以上,给予3元/只奖补;新增养殖蜜蜂5箱以上给予100元/箱奖补。养殖奖补封顶5000元。

六、奖补程序

见另表

七、咨询电话

0355—8922241

八、受理单位

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原畜牧中心)

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