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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20760 | 成文日期:2023-04-19 |
发文机关: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2023-04-19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的指导意见》(晋农机服发[2023] 2号)文件精神,经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组织人员综合评审,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勘验,同时采取竞争性筛选打分,最终拟定平顺县晋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为2023年平顺县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2年4月24日(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实施主体存有异议,请向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355-8922241
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