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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7600 | 成文日期:2026-04-07 |
| 发文机关: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2026-04-07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切实提升我县农机应急救灾能力,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6)18号)和《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山西省区域农业(农机)应急救灾中心试点建设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机工发〔2026〕2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目标:建设1个区域农业(农机)应急救灾中心,提升农机防灾减灾应急能力。
2.主要内容:依法依规购置农机应急救灾机具和装备,支持应急救灾中心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改扩建农机库(棚)、农机维修间、培训室、信息化管理室。
3.项目资金:每个应急救灾中心投入省级财政资金5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资金金额须大于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在平顺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联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中小型企业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
2.自愿承担本项目各项任务,服从应急管理调度,基础设施较完善、专业技术队伍较稳定、社会责任意识强,具有可满足经营、办公、机具存放和维修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现有各类农机装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3.编配农机手不少于3人,近2年内无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4.信誉良好,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规范。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
1.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本单位农机资产表和驾驶员名单。
5.信用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17:00止。
2.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报送方式,申报主体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农机产业股,联系电话:0355-8922241。
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我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入围名单。
2.组织评审:组织专家对入围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实施主体名单。
3.公示公告:拟实施主体名单在平顺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附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4.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附: 项目申报书
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