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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0864 | 成文日期:2025-08-13 |
| 发文机关:平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25-08-13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2025年8月11日上午,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在会议室集中学习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该办法共十九条,经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
会议强调,《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是我国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为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提供的一种可供选择的行政救济途径,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努力,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解决拖欠中小企业款项这一顽症。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坚定企业发展信息,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编辑人:张艳平 审核人: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