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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6290 成文日期2024-04-15
发文机关平顺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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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林业局内设机构及工作任务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综合办公室(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法制、信访、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信息化建设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管理,监督管理所属独立核算单位;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相关工作。拟定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资金预决算,组织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负责林业资金、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承办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作。

办公地点:平顺县林业局办公楼一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  李陈琳

联系方式:  0355-8922437

(二)绿化股

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建设规划,负责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评价、统计、保护等工作。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组织实施森林植被恢复,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实施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物种、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草原种子生产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干果经济林、花卉等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乡村开展国土绿化。管理指导国有苗圃建设, 开展林业技术推广和人才技术培养。负责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平顺县林业局办公楼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  李陈琳

联系方式:  0355-8922437

(三)资源股

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全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公益林划定、调整、监管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林权管理工作,协同调处权属纠纷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的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负责通道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国有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平顺县林业局办公楼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  白庆刚

联系方式:  0355-892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