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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9289 成文日期2025-11-21
发文机关平顺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5-11-21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关于马雪宁代表建议的回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马雪宁代表:

您好!您《关于解决光伏发电区内树木与光伏线路摩擦造成断路引起火情的建议》的问题是当前林业管理与新能源设施协同发展中的突出矛盾点。此类隐患不仅威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和区域供电稳定,更可能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生态资源损失和人民生命财产风险。我局完全认同您的分析,并将此问题列为近期林业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方向。

我局今后将主动对接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等部门,推动在新建光伏项目规划选址、林地占用审批环节中,将线路走廊与林木的安全距离作为强制性要求。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评估线路周边树种生长特性(如乔木高度、生长速度),预留足够缓冲带,并纳入项目设计规范。在审批光伏项目使用林地时,严控线路通道下方及安全距离内的林木采伐保留问题,对不符合安全距离的设计方案不予审批;同时要求项目单位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承担线路通道的常态化维护责任。同时立即牵头组织供电公司、光伏项目企业,对全县已建成光伏项目输电线路(重点是穿越林地、临近林缘区段)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记录树木与线路水平距离、垂直净空距离不足的点位,评估风险等级,建立“隐患清单+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台账。对高危隐患点(如树冠已接触或即将接触导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山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立即启动应急性采伐或修剪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在符合生态保护前提下),责令责任主体限期清除安全隐患。明确光伏项目业主或线路运维单位为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及采伐手续合规办理。

您所提建议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前瞻性,为我局提升林业安全管理水平提供了宝贵方向。下一步,我局将坚决扛起林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衷心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持续跟进工作进展,并及时向您汇报。恳请您继续监督指导,提出宝贵意见。

              平顺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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