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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9283 | 成文日期:2025-04-14 |
发文机关:平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5-04-14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扎实推进年度执法检查任务的实施,进一步规范被监督单位在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加强对辖区内经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平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2025年执法检查工作做出如下计划:
一、检查主体
平顺县管辖区域内建材企业和规上企业。
二、检查方式
平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现有现场检查和日常行政检查两种模式。
三、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和日常行政检查时间为2025年1月—12月。
四、检查比例
1、现场检查和日常行政检查比例为100%;
2、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同比减少15%;
3、企业满意度达到85%以上;
4、重点领域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5、检查问题整改率达到95%。
五、检查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现场检查和抽查检查必须由相关规定决定;
3、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检查时应规范用语;
4、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个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
5、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予以保密;
6、行政执法人员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
2025年4月11日
平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