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平顺县政府工作部门>平顺县自然资源局>公开内容>组织机构>领导信息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20-25679 成文日期2026-01-30
发文机关平顺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1-30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平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明辉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明辉

   

    2003.09——2006.07  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取得大专学历

    2006.07——2007.02  待业

    2007.02——2008.02  平顺县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试用期

    2008.02——2009.02  平顺县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办事员

    2009.02——2018.02  平顺县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科员

    2018.02——2021.11  平顺县社会工作联络中心科员

    2021.11——2024.07  平顺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队长

    2024.07——2025.05  平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干部

    2025.05——2025.12  平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主持日常工作副队长

    2025.12——至今       平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离退休、财务和审计(内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不动产登记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监测、防汛及河长制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工作。分管编制人事股、财务与资金运用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分管地质勘查与荒漠化防治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党组书记、局长外出期间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