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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5677 成文日期2020-11-12
发文机关平顺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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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江波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江波

  1994.08---1996.07毕业待分配 

  1996.07---2000.12平顺县苤兰岩乡政府土地管理员 

  2000.12---2006.03平顺县虹梯关乡政府土地管理员 

  2006.03---2017.09平顺县国土资源局科员 

  2017.09---2019.03平顺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03---2019.05平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2019.05---至今平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林业局。分管人事、离退休、财务和审计(内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包括行政审批改革、综改试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效”、深化改革等)、行政审批、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监测、防汛及河长制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土地整理、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不动产登记、土壤污染防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日常管理、后勤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等工作。分管编制人事股、财务与资金运用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交易中心、地质勘查与荒漠化防治股、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信息中心、行政审批、督查室办公室(党建办)、工青妇组织。党组书记、局长外出期间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