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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6838 | 成文日期:2025-10-21 |
| 发文机关:平顺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25-10-21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平顺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移交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过期企业监管责任的函》(平应急函〔2025〕20号),长治市昌泰石料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已过期,且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和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请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61号文件)规定,履行好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属地非煤矿山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平顺县非煤矿山矿业秩序安全稳定。现对长治市昌泰石料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过期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4002018107100146865,采矿权人和矿山名称均为:长治市昌泰石料有限公司,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平顺县北社乡东禅村,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45万吨/年,矿区面积:0.08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20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