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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3478 成文日期2021-09-13
发文机关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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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股室工作职责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兴华西街168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夏)

2:30—6:00(冬)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5—8860381

传真号码:0355—8860381

邮政编码:047000

电子邮箱地址:jsj8922421@126.com  

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设19个科室。

一、党政办公室

党务职责:

(1)负责起草各类党建文电、报告、讲话、信函、证照;

(2)负责拟定局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决议在局属基层党组织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同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

(3)负责检查指导局属基层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局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培训规划、计划;负责做好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辅导和服务工作;

(4)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其它党务工作;

(5)负责指导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了解和反映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局党组决策提供意见或建议;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行政职责:

(1)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协调联系相关股室、部门做好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2)负责局内外各种会务安排,工作检查,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上级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文件、公文、函件的起草接收、登记、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讲话和各种调研材料的撰写;

(4)负责机关卫生、综治、信访、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节假日值班安排、办公用用品的申报、领取、购置等工作。

(5)负责信访接待和公务接待工作。

(6)负责印章的管理、登记和使用。

(7)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考勤、考绩、评优、评模、年终考核工作。

(8)牵头联系包村扶贫工作。

(9)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址:住建局楼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原俊波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二、财务室

人事职责:

1)负责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局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初审工作;

3)负责办理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手续办理工作;

4)负责机关公务员正常工资晋升,离退休办理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正常工资晋升,离退休办理工作;

5)负责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工作;

6)负责编制、工资、劳动用工等情况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局机关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

8)负责本系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实行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专款专用。

2)编制执行部门预决算及政府财务报告,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3)认真审核编制记账凭证,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定期对账(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严格票据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发票,收据符合规范。票据领用要登记,收回要销号。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6)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款相符。

7)应上缴财政的收入,要设专账记载,专户储存,按时足额上缴,防止坐支。

8)接受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9)负责执行职工工资的增减,做好工资发放的相关工作。

10)做好医疗、养老、工伤保险及公积金,职工调资等工作;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收缴开票等工作;

11)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情服务。

办公地址:住建局二楼财务室   联系人:徐海炜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三、法规宣教室

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全系统法治宣传工作规划,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参与全县性的重大普法活动;

2)负责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3)负责新闻报道、简报、信息报送等信息撰写、报送工作;

4)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5)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

6)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7)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8)负责对本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

9)指导本局的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行政案件。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住建局楼法规股   联系人:冯强荣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四、城乡建管股

建筑管理职责:

1)负责全县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

3)负责本县施工企业注册登记认证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建筑业统计工作。

5)建筑业企业日常动态管理;

6)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网络动态公示管理。

7)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监督实施诚信平台。

8)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并监督实施。

9)参与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0)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备案。

节能职责:

1)负责全县建筑节能日常工作及信息上报,完善节能管理制度;

2)负责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县城内建筑节能相关示范项目的申报、监督和指导;

4)负责建立并执行相关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公示制度;统一组织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的推广,并组织申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

5)负责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作;

6)做好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档案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城建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县城建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

2负责对全县重点工程、系统重要活动和城建外事活动的跟踪拍摄工作。

3负责对全县所有新、扩、改建的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档案工作进行业务咨询、现场指导、监督和检查。

4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全县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发展服务。

5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动态管理系统的建立工作,对全县地下管网新建、改建及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档、影像、视频进行收集、保管。

6在工程开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书》;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后出具《工程档案接受证明书》。

7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积极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等工作建立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动态化、数字化管理,建设成为城建档案的储存、利用、咨询和信息服务中心。

8有计划地组织城建档案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以适应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住建局二楼城乡建管股(兴华西街168号)  联系人:尹岩岗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五、棚改征迁办(勘察、设计、规划、效果图、平面图审查)

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负责本区域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

3)负责本区域房屋征收委托合同的备案;

4)依法查处违反房屋征收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5)负责征收腾退地块规划方案的制订;

6)负责勘察、设计、规划、效果图、平面图的审查;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住建局楼棚改重点办 联系人:李立新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村镇管理站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推广村镇规划、建设工程方面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规划区外的建制镇、集镇、村庄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的申报,安排和监督上级用于补助村镇建设的专项经费。

(3)负责组织指导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

(4)指导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完成国家级、省级传统古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绿色村庄等申报、核准、资金申请与监管,全面系统输入、统计报表等工作。

(6)负责协助市局做好全县村镇建设助理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行使传统古村落监察行政管理、查处违反村镇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住建局楼村镇站   联系人:王惠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安委办(质量安全站)

工作职责:

1)负责对我县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3)负责监督全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6)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7)负责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省、市站局报表工作;

9)参与相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文件。

12)制定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重要规范性文件。

13)负责安全信息统计汇总、分析、报送工作。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住建局二楼安委办(兴华西街168号)  联系人:张玮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房管保障办(房产管理、房产交易、保障房管理)

房产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房地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负责全县住宅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

3)负责全县物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及日常监督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房产交易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办理房地产转让、租赁交易登记、签证及权属转移手续;

3)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4)协助财政、税务部门征收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税费;

5)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种服务;

6)发布房地产交易信息,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正确引导市场发展服务。

保障房管理职责:

1)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各项规划、管理等政策性措施在县城的落实工作。

2)负责管理和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运营、分配、退出及租赁补贴申报、发放等工作。

3)承担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严把质量关,杜绝施工质量和安全方面重大事故的发生。

4)负责公廉租房租金收缴、清退等工作。

5)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统计、报表工作。

6)参加省、市、县组织保障性住房的各种重点检查以及工程分部、分项、竣工验收。

7)完成局领导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住建局一楼大厅(兴华西街168号)  联系人:王文东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招标建经办

招投标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按照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规范的开展招投标工作。

2)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直接发包工程的备案和招标发包备案。

3)负责市局和其他要求的各种报表。

4)配合相关股室工地检查指导。

5)负责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班子成员的变更备案。

6)负责工程项目发生工程设计重大变更备案。

7)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前后工程相关档案移交档案室管理。

8)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经职责:

1)掌握全县建筑市场动态,负责本县区域内建筑市场材料价格报表工作(往市建筑经济管理站报表)。

2)负责全县区域内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住建局一楼招标办(兴华西街168号)  联系人:李文妍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市政管理股

工作职责:

1)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2)报批城市建设年度计划;

3)组织市政督促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开工报批及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全县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5)负责组织市政公用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和应急管理;

7)指导城市排水、供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城市道路等相关工作;

8)负责全县民用建筑实施供热计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9)按照县政府年度城建工作计划,协调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园林、环保、交警、电力、通信等部门做好工作;

10)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照明、护栏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巡查、维护;

11)负责供水、供热、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市政运营企业的安全运营监督检查;

12)负责城市防汛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址:住建局一楼城建股(兴华西街168号)  联系人:王锦红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爱国卫生股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全县范围内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指导全县各单位、景区、工厂、企业、学校、医院等履行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宣传和发动工作,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参与各项卫生创建工作;加强对全县“清洁工程”和“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以及农村“改水改厕”的指导和实施;负责农村卫生管理员、保洁员、清运员以及清运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农村垃圾场、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各乡(镇)、村、景区卫生创建的指导和验收工作;组织和发动全县除“四害”工作;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住建局楼爱国卫生股   联系人:李波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园林管理股(公园、游园)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内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制定全县园林、公园、游园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的控制管理;对城市规划区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进行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地行业的专业技术指导、培训;负责县城及现有公园游园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的园林绿化普查、统计和园林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花草树木、绿地、园林的补植补种、移植和修剪打药等管护工作;参与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破坏绿带、绿地、花草树木以及公园游园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工作;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住建局一楼园林股(兴华西街168号)  联系人:王民岗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城管执法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

3、负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

4、负责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

5、负责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

6、负责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

7、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

8、负责县城挖掘街巷道、户外广告、绿化带、占道宣传或促销的管理以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对未进行报批的督促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9、负责县城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与处置;

10、负责县城内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

11、负责建筑垃圾费的管理与征收;

12、负责禁行车辆驶入严管示范街的核准与管理工作;

13、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的监管;

14、负责建筑工地的违法查处和规范化管理;

15、负责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生产、工作等其它违法行为的查处;

16、负责县城破坏公共设施的查处;

17、负责对未办理城镇排水许可证的单位,向城镇污水管道排放未达标污水行为的查处;

1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办公地址:发改局一楼大厅  联系人:陈浩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环卫大队

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组织实施;编制完成县城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长远规划;负责县城街巷、公共厕所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清运工作,负责公厕、垃圾容器打药灭蝇,机扫道路及道路洒水除雪等;负责环卫工人、清运工人、公厕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检查;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防股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人防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防重点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防防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人防要求落实情况;编制人防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

3)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制定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全县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

4)组织管理全县人防工程建设;执行国家、省、市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参与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审核人防工程的报废、拆除。

5)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县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管理。

6)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指导全县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7)负责县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

8)负责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人防行业标准化工作。

9)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家、省、市、县拨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县人防经费预决算;负责人防政策性收费的征缴工作,监督管理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

10)组织全县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全县人防系统的战备值勤和应急值班工作。

11)战时在县人防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命令、指示,发布空袭警报、实施灯火和交通管制;组织实施群众疏散和隐蔽方案;组织群众防空组织消除空袭后果,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县人防指挥所提供后勤保障。

12)参与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完成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住建局三楼人防办(兴华西街168号)  联系人:侯彩云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城管平台

工作职责:数字监控系统是所属的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视频设备和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监控室工作人员按时值班,负责实时监控,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资料有效存储;做好监控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运行;每天巡检一次并对视频镜头灰尘、污迹进行清理,保持视频图像清晰,分析各监控画面覆盖区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垃圾场(站)(县城)

负责县城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和处置工作;负责县城两个垃圾转运站的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清运车辆的照册登记等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卫生处置费的征收工作和临时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处置工作;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青羊镇张井村张家凹   联系人:赵广  联系方式:0355-8860381

、应急办

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县城区域内其它事项的应急办理工作;

3、负责森林防火等应急处置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兴华西街168号)

十九、工会(工会、妇联、团委、文明办)

1)拟订局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总结,并认真组织实施。

2)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委员会。

3)抓好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4)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改革和生产工作,为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作贡献;

5)搞好“职工之家”建设,积极配合行政搞好职工生活;配合行政实施好帮贫、扶困、送温暖,了解掌握特困职工情况,建全困难职工档案,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积极组织系统单位参加职工大病互助活动;

6)抓好工会劳动、法律保障工作,参与局有关部门对涉及职工权益的政策、办法、措施的制定;协同局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调解劳动争议和纠纷,并参与调查、处理出现的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危害职工健康的事宜;

7)做好工会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工作,抵制一切邪恶思想及行为对职工的侵害;抓好对工会干部的素质培训;

8)负责完成妇联、团委、文明办相关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