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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0517 | 成文日期:2020-10-20 |
发文机关: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0-10-20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切实保障我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以下配售方案,望大家按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房款:
一、凡符合县政府2017年度经适房申报条件的家庭,在紫东家园保障房小区13号楼一楼保障房服务大厅领取申报表,并及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员提交相关材料,经我局审核后符合购买资格的发放《经适房购买许可证》,不符合资格的我局退回相关资料,不予受理申请。
三、按照《经适房购买许可证》编号,在大厅领取房款及相关配套费缴款通知单,将全部房款和配套费用一次性缴纳到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凭《购房许可证》和银行缴款通知单到紫东家园13号楼一楼售楼部领取房间钥匙,入住房间。
五、《购房许可证》有效期为五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全额房款的配套费的,取消选房资格,申报人员需重新进行选房,并缴纳房款及相关配套费用。
本次经适房配售工作完全公开进行,欢迎社会各界和申请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355-886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