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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15039 | 成文日期:2021-06-30 |
| 发文机关: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06-30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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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级次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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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农村危房改造 |
中央 |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 |
中央资金重点用于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省级资金用于贫困边缘户 |
基础标准每户安排补助资金1.4万元,其中四类重点对象的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承担,一般贫困户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按4:3:3比例分担 |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竣工验收后30日内发放 |
0355-8860381 |
本政策清单为动态调整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