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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02554 成文日期2026-02-04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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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办理上级政府及各工作部门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交办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汇报。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对县政府的建议和意见。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七)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县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及网络舆情研判、处置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一)负责就重要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县政府文件的审查、解释等工作(除规范性文件)。

(十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效”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外事和台港澳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外事和台港澳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外事和台港澳工作;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四)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上级关于地方金融管理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承担辖区内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督促、落实有关工作。协调配合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对辖区内7类地方金融组织和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复核报批、年度评级等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青羊西街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5-8922138

负责人:李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