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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9669 成文日期2021-08-05
发文机关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8-05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平顺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关于转发市住建局《长治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省、市、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现将市住建局《长治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长建发(2021) 1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顺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1日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文件

长建发〔2021〕116号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长治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现将《长治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

  (依申请公开)

 

 长治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市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山西省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长治市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任务部署,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倒为主要任务,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打造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目标

  从5月起,以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等区域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到8月,全市重点区域农村基本消除垃圾乱扔乱倒现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

  (三)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地形特征、人口规模、经济条件,合理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具体方法和标准,不搞“一刀切”。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务求取得实效,不搞形象工程,不增加基层负担。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建立完善县为主体、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鼓励专业公司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引导农民群众主动整治庭院环境,形成全市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既要确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短期见效,更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促进群众观念转变、习惯养成,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稳定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对村庄周围、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庭前院后、田边路边、河道坑塘内随意堆放丢弃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硬化、绿化,恢复乡村生态风貌,杜绝出现垃圾乱扔乱倒问题。要结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设施设备配置,推动收运处置体系向自然村延伸覆盖;按照市级生活垃圾“零填埋”要求扩展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设施吸纳处理农村生活垃圾覆盖面,具备条件地区的城边村、城郊村生活垃圾要优先实施无害化焚烧处理。

  (二)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对国家信息系统内已完成整治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逐点开展现场核查,加强整治后场地管控,严禁再次倾倒垃圾,坚决杜绝反弹。对采取原地覆土方式进行整治的堆放点,要进行重点核查,对整治效果不理想、产生新的污染或安全隐患的坚决进行整改。对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以及村边路边、河塘沟渠、沟壑山谷等易发生垃圾乱堆乱倒的地区,要加强日常巡查,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彻底整改,严禁出现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三)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置等管理制度,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鼓励专业公司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营,积极探索以市场化的方式,购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和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集中整治(5月下旬一7月20日)。对照市住建局印发的《2021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梳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边整治边完善,合理调配收运设施设备,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打好基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进度,确保整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二)检查验收(7月21日一8月10日)。按照党委农办统一安排,采取“县级自查、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的方式,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验收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市住建局参与对各县(区)整治成效进行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巩固提升(8月10日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吸纳能力,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鼓励制定包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村规民约,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四分法”,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实现一时清洁向长效清洁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党委政府组织、行业部门牵头、乡村上下联动、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县(区)要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资金保障力度,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模式积极投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建立垃圾处理农户适度付费制度,建立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群众付一点的运行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乡村振兴部门已将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情况和成果巩固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市住建局将采取现场督导、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各县(区)要成立工作督导组,制定督查考评办法,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群众举报、曝光等方式,强化社会监督,将这项民生实事办好办扎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宣传,讲解政策措施和整治要求,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要广泛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引导农民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