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平顺县政府工作部门>平顺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内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共服务>群众文化活动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5-27853 | 成文日期:2025-11-03 |
| 发文机关:平顺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5-11-03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平顺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2026年稀有剧种平顺县公益性演出
承接院团的公示
根据市文旅局要求,承接我县2026年稀有剧种公益性演出的团体需具备以下条件:积极传承推广稀有剧种,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艺术水准较高,社会信誉和演出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同时应有开展正常演出的相关人员及设施。
符合条件的剧团公示如下: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4日—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县文旅局艺术科反映。
联系人:何亚丽
联系电话:15536149673
平顺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