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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47823 | 成文日期:2024-11-07 |
| 发文机关:平顺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4-11-07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根据市文旅局要求,承接我县2025年稀有剧种公益性演出的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积极传承推广稀有剧种,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艺术水准较高,社会信誉和演出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同时应有开展正常演出的相关人员及设施。
符合条件的剧团公示如下:
平顺县人民剧团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7日—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县文旅局文化股反映。
联系人:何亚丽
联系电话:15536149673
平顺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