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平顺县政府工作部门>平顺县统计局>公开内容>组织机构>内设机构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20-26674 | 成文日期:2020-12-22 |
发文机关:平顺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2020-12-22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单位名称:平顺县统计局
办公电话:0355-77311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平顺县青羊镇兴华街63号
电子邮箱:psxtjjbgs@163.com
单位负责人:牛晓军
平顺县统计局设下设3个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机关党办)。(联系人:李保柱 联系电话:0355-7731131)
职责:1、综合协调、管理全县统计政务信息的综合、传递与反馈,统计工作情况的总结与交流,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统计执法、行政后勤、固定资产、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草拟重要统计文件和报告,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资格考试;研究提出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负责草拟和修订地方统计规章制度,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2、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重大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资料。组织贯彻国民经济、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研究制定管理全县调查制度方法;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地区收支和资产负债表核算,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推动各乡(镇)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调查和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估。负责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综合资料的收集。
3、负责名录库建设和全国经济普查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二)工业能源股。(联系人:李克荣 联系电话:0355-5628358)
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局有关工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负责开展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收集、审核、汇总和评估全县工业生产、财务状况调查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数据;按月度、季度和年度综合整理、提供和发布全县工业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和景气状况进行监测;对全县工业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全县工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分析;组织指导规范全县工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开展全县工业和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制度及业务知识的培训;负责对全县工业和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工作的考核。
2、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资源统计数据;综合整理环境及生态文明评价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进行全县能源平衡统计与核算;组织实施对全县的生态文明发展年度评价工作,配合实施对全县的生态文明目标考核工作;对有关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能源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能源、资源、生态文明评价统计分析。
3、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建筑业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地质勘探、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统计,并进行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统计分析。
(三)农业经贸股。(联系人:郭建芳 联系电话:0355-7731132)
职责:1、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经、外资、财政、金融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负责全县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监测预警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综合管理,组织指导基层服务业统计工作。
3、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劳动力及其就业状况、各行业从业人员和劳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抽样调查和检查、评估,负责人口、劳动力、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科技和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制度,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统计监测,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及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社会科技统计的基础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部门等统计和资料收集,进行社会和科技发展的统计分析。
5、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和乡(镇)农村农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联网直报和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