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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0705 成文日期2020-06-22
发文机关平顺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6-22
发文字号 主题词职能职责

平顺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能职责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医疗保障筹资落实待遇相关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负责驻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与县卫体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县卫体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医疗保障局在人员信息上强化制度管理,建立沟通协商和动态调整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