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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7625 | 成文日期:2025-10-29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5-10-29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根据《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经材料审查,实地考察验收评估工作,确定以下定点零售药店变更地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平顺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
受理电话:0355-8980999
零售药店名称:平顺县顺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地址 :平顺县青羊镇城南路14-15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王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