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平顺县政府工作部门>平顺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开内容>卫生健康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20-26691 成文日期:2020-11-23
发文机关:平顺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1-23
发文字号: 主题词:
有效性: 失效日期: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事项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事项名称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事项编码 7900-A-06800-140425
实施编码 11140425MB1831359F4000123026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部门 平顺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理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行使层级 县级 是否中介服务 否
是否进驻大厅 是 是否可网上办理 是
是否一窗办理 是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否
是否就近办 否 是否一次办 否
办理深度 三级标准(网上办理,原件核验) 到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咨询电话 03558899609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035512345
通办范围 全县 数量限制 无限制
结果名称 乡村医生资格证 结果样本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8:00 
交通指引 公交:1路、2路、5路、10路
受理窗口 平顺县兴华街彩风小区006号政务大厅3楼
设立依据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1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申请条件
序号 条件名称 备注
1 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2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公布前取得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
 
3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
学历的;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制定的培训计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出具单位 材料要求 电子表单 材料样本
1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必要  原件2份  复印件1份  审批单位提供      
2 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3 乡村医生证书 必要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4 相关学历证书、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5 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必要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6 申请人身份证明 必要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7 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二张 必要  原件2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平台流程
序号 环节名称 环节内容 办理人姓名 办理人职务 时限(工作日) 办理说明
1 受理 受理提供的材料 杨慧苗 科员 1 窗口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2 审查 审核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杨慧苗 科员 3 审核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3 决定 审批符合规定的予以制证 杨慧苗 科员 1 决定予以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