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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3231 成文日期2020-08-05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 发布日期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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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内设机构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局科室名称和职责调整情况,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下设业务股室12个。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卫生、接待、信访、车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会议组织、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审核以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稿;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保管工作;负责局机关水、暖、电及公共设施、房屋管理修缮及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局计划财务股对全局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协助局党组和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遵照印章管理制度,管理、使用好单位公章;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和专家库的监理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办公室、行政科。

  办公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三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355-8929871

  (二)计划财务股

  职责: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负责生态环境投资计划、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上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工作,并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计划的执行和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经费核算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的申办及资金结算工作;组织编报、审核汇总预决算;审核报批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收费项目和标准,参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指导、管理、监督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负责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生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等工作;承担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总量减排调度、监督、审核工作;组织测算并确定区域、流域环境容量。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计划财务科、编制人事科。

  办公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三楼计财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孙佳丽

    联系电话:0355-8929871

  (三)环境影响评价股

  职责:负责对权限内的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和区域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承担核与辐射以外的县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提出县域、流域限批和行业限批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违反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建设项目牵头组织相关股室进行查处;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相关工作;负责本局政务大厅相关工作;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办公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四楼环评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赵玲

    联系电话:0355-8929871

  (四)建设项目管理股

  职责:监督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县级审批和市级交办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工程监理工作,对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协调排污许可综合工作;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建设项目管理科。

  办公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三楼排放管理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段英丽

    联系电话:0355-8929871

  (五)大气环境管理股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大气、化石能源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大气、化石能源防治的政策、规划、地方性法规、标准及规范;组织测算并确定区域环境容量,开展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负责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及考核工作;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的综合协调工作;建立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按照上级环保部门拟定的有毒气体名录、高污染燃料目录及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环境管理政策,开展工作;承担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具体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执法检查,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大气环境管理科。

  办公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三楼大气环境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魏东

    联系电话:0355-8929871

  (六)水环境管理股

  职责:负责全县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水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水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执法检查。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水环境管理科。

  办公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三楼水环境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李俊飞

    联系电话:0355-8929871

  (七)土壤固废辐射管理股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地方性法规、标准及规范;拟订全县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测算并确定全县土壤环境容量,开展土壤环境承载力评估;承担土壤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等工业产品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竣工验收;牵头并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执法检查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土壤固废辐射管理科。

  办公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四楼土壤环境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段慧敏(土壤固废) 许征(辐射)

    联系电话:0355-8929871

  (八)法制监察股

  职责: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采取行政处罚和拆除、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和环境执法后督察;牵头并组织联合执法;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法制监察科。

  办公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四楼法规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路平

    联系电话:0355-8929871

  (九)环境信息中心

  职责:指导、督促省、市下达的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按时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任务;保障全县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实行监控中心数据异常日报告制度,保证污染源现场端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向省、市环境信息中心报告日常维护情况;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环境信息中心。

  办公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四楼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武海波

    联系电话:0355-8929871

  (十)生态监测科技管理股

  职责: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全县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经济区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质量评估;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的调查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工作;牵头组织查处生态破坏事件;承担环境监测网、污染源在线监控网和环境信息网的有关工作;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成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与人体健康的有关工作;负责清洁生产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县际间合作和交流事务;负责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等工作;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执法检查;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生态监测科技管理科。

  办公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三楼自然生态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段英杰

    联系电话:0355-8929871

  (十一)宣传教育中心

  职责:组织、协调并具体落实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组织并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负责与社会各环保团体、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协调宣传、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策划并承办“6.5”世界环境纪念日、“4.22”地球日等环境保护纪念日及各种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收集、整理图片、光盘、录像带、画册、图书、挂图等各种环境保护宣传资料,为社会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服务;负责定期向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沟通播发环保新闻和信息;完成局党组交代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宣传教育中心。

  办公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四楼宣教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杨延军

    联系电话:0355-8929871

  (十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机动车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本县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机动车排放气检测及污染防治研究;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

  办公地点: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四楼尾气检测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人:张旭波

    联系电话:0355-892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