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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07730 | 成文日期:2019-03-14 |
发文机关:平顺县环境保护局 | 发布日期:2019-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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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以健全信息公开领导机构为基础,以强化做好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为着力点,进一步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和相关业务股室具体办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局始终坚持以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为重点,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全面保障民众对政府信息需求权益;同时,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抓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审查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8条,在平顺县人民政府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
在平顺县人民政府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88条中,机构职能2条,占比2.27%;政策法规6条,占比6.81%;工作动态34条,占比38.64%;其他信息(行政许可类21项、行政处罚类11项、行政管理类14项)46条,占比52.28%。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全程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2018年,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要求,对1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和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实践过程中坚持做到:一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三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网上公示。
(二)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据《山西省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要求》,对国、省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的信息全部予以公示;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部予以公示;对11起违法违规企业的行政处罚情况予以公示。
(三)及时公开环保工作动态信息。为及时让民众了解环保工作动态,提升民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度,县环保局每周在平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重大工作开展情况,对环境保护重大会议精神进行及时公开,既保障了民众知情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2件,已回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咨询处理事项。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没有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认识程度还不够高,工作节奏和信息更新的速度还需进一步加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监督检查考核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2019年,平顺县环保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学习,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办公室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深化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形成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合力。
二是抓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明确到股室、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以制度的完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抓检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紧密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在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的同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更加及时高效。
平顺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