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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11411 | 成文日期:2021-04-09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1-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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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
(三)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译审工作,编辑出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正式文本。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理有关涉法事务,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有关涉法事务进行研究论证,为县政府重要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本系统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十)协助做好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以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平顺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
办公地址:平顺县城兴华街63号二楼
邮政编码:047400
服务电话:0355-8922109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负责人:何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