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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4061 成文日期2021-02-01
发文机关平顺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2-01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平顺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机构名称:平顺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王俊芳

电话:0355-8923804

电子邮箱:czpshlg@163.com

办公地址:平顺县兴华街63号平顺县司法局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援助规章和规定。

2.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尽可能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3.安排、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考核指标。

4.确保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5.适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

6.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和上级安排部署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二、机构名称:山西省平顺县公证处

负责人:王俊芳

电话:0355-3552396

电子邮箱:psxgzc@163.com

办公地址:平顺县兴华街63号平顺县司法局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纠纷。

2.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