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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4430 | 成文日期:2024-03-14 |
发文机关: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03-14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规范口腔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使用行为,强化群众用药用械风险管控,近日,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口腔诊所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主要针对口腔诊所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是否从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的随货同行票据;是否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和过期失效药品;是否配备专用场所和设施设备储存相关产品;是否有虚假宣传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个别口腔诊所存在查验供货方资质不严格,进货查验记录登记不规范,留存资质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开展自查自纠,消除药械安全隐患。同时,执法人员结合检查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进行现场宣讲,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及专业素质。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口腔诊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健全并落实管理制度,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编辑人:赵秀兰 审核人:杨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