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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成文日期2021-09-18
发文机关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9-18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关于开展学校食堂安全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山西省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晋双随机办【2021】1号)文件要求和安排,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一、检查时间

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1月5日

二、抽查对象

全县学校食堂(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开办的监管对象。

三、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施行,抽查比例不低于50%。发起部门为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为平顺县教育局。

四、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五、检查事项

1、计划抽取要结合实际建立监管对象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保证必要的覆盖面,抽查比例不低于50%。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取计划发起部门要严格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内容、方式等,配合部门要根据职能进行任务接收和派发。

2、监督抽查要严格依法、依规执行,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合规合法、结果准确、公示及时。

3、监督抽查要坚持边抽查、边宣传、便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普及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食品安全认识。

六、结果公示

一是联合抽查计划要在检查完毕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省级“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无法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的,要在政府网站上进行检查结果的公示。二是通过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1、平顺县学校食堂开办抽查对象.doc

附件2、学校食堂开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