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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1071 成文日期2025-04-29
发文机关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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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一”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的提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切实保障消费者节日期间“舌尖上的安全”,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五一”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提示。

    一、严把进货查验关。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合规经营,认真履行食材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不得采购过期、变质、污秽不洁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等国家禁止经营的食品。

    二、严控规范加工过程。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按规定进行冷藏或冷冻食品,按要求对餐饮具清洗消毒,按标准对食品留样。做好鼠(虫)等有害生物防治,做好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并及时清理处置。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三、强化人员健康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每日晨检制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宜化妆,佩戴的饰物不得外露。专间和专用操作区内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口罩。

    四、积极处理消费维权。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希望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关注食品安全,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五一”假期。

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