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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2708 | 成文日期:2023-06-29 |
发文机关: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6-29 |
发文字号:平市监发〔2023〕159号 | 主题词: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安排部署,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按照《平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顺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37号)的要求,结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监督检查要求,我局将于7月在全县食品生产领域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一、检查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施行,抽查比例不低于50%。
四、抽查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规范性文件。
五、检查事项
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委托生产、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事项。
六、检查要求
1.计划抽取要结合实际建立监管对象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保证必要的覆盖面。
2.监督抽查要严格依法、依规执行,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合规合法、结果准确、公示及时。
3.监督抽查要坚持边抽查、边宣传、边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普及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在检查完毕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省级“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5.通过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原则加强后续监管衔接,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