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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21396 | 成文日期:2026-09-10 |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6-09-10 |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成效,净化网络餐饮行业生态,平顺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公示,希望广大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守法诚信经营。
某网络餐饮经营户经营区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基本案情
2026年6月9日,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某网络餐饮经营户店内冰柜存放过期食品原料,未设置不合格食品处理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2、罚款人民币21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网络餐饮专项整治中查处的餐饮门店储存过期原料典型案件。该店线上接单经营外卖,后厨储存过期食品原料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案件查处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要落实原料进货查验、保质期自查制度,规范不合格食品处置,严防过期原料用于外卖制作。同时体现专项检查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紧盯后厨储存环节,压实网络餐饮主体食品安全责任。
下一步,平顺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网络餐饮监管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