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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33987 | 成文日期:2024-07-10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07-10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7月10日上午,平顺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主体约谈会暨工业产品“两个规定”培训会。

会议讲解了“两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具体条文、“两个规定”的出台、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职责、“两个规定”的内容体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具体做法等,对电动自行车相关工作做了详细安排,辖区内各基层执法人员及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结束后,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负责人开展约谈,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负责人按照要求签订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两个规定”要求。雅迪电动自行车做了表态发言,按照规定建立查验制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配备相应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
下一步,平顺县市监局将以推动“两个规定”实施为契机,督促落实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人:贾赵栋 审核人:杨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