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平顺县政府工作部门>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内容>社会保险领域>工伤保险服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4-47528 | 成文日期:2024-11-05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11-05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2024年10月17日,经平顺县人社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平顺县东晟选矿有限公司傅建锁等2人不予认定为工伤;对平顺县锦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文东等6人认定为工伤,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平顺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355-8922108。
附件: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工伤认定结论公示.xlsx
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