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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1382 成文日期2020-10-15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11-15
发文字号 主题词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事项名称: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二、事项简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平顺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三、办理材料:

    1、《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

  2、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长治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花名表》并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用工等手续(劳动合同备案表);

    6、劳动统计年报或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  

    8、单位专管员授权委托书;

    9、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需经办人员审核无误)

  六、结果送达:当场办理后,系统打印《平顺县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现场系统录入后自动生成《平顺县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标准:根据长治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每年度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人社局一楼经办业务大厅工伤保险7号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现场和电话咨询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89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