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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1376 | 成文日期:2020-10-15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0-10-15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一、事项名称:工伤事故备案
二、事项简述:用人单位职工发生事故后及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一般事故3日内报告,一人死亡事故2日内报告,三人以上死亡事故24小时内报告)。
三、办理材料:事故报告单、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需经办人员审核无误)
六、结果送达:办理人员当场确认无误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人社局二楼工伤保险中心办公室
十、咨询查询途径:现场和电话咨询查询(1390355864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89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