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平顺县政府工作部门>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内容>社会保险领域>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20-21048 成文日期2020-10-15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10-15
发文字号 主题词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1.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2.事项简述: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3.办理材料:

  (1)《山西省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审批表》;

  (2)前3个月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每月10日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社保费申请

  6.结果送达:当场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0元

  8.办事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日

  9.办理机构及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10.咨询查询途径: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日

  11.监督投诉渠道:0355-89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