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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1048 | 成文日期:2020-10-15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0-10-15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1.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2.事项简述: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3.办理材料:
(1)《山西省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审批表》;
(2)前3个月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每月10日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社保费申请
6.结果送达:当场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0元
8.办事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日
9.办理机构及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10.咨询查询途径:除法定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日
11.监督投诉渠道:0355-89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