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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9678 | 成文日期:2025-06-12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6-12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主体自主申报,县局资料审核,确定平顺县胡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7个主体为平顺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该项目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奖补,奖补标准为50元/亩。现对相关主体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联系平顺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反映内容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投诉监督地址:平顺县兴华西街269号 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电话:0355-7731388
附件:
平顺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