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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2059 成文日期2025-08-18
发文机关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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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培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决定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育任务;

   2.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专业齐备、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队伍,并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聘请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市级及以上不少于3名),中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10名。管理人员团队不少于5人,能够为培育班次配备专职班主任。

   3.具有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技术指导、市场对接、创业孵化等支持,每年度跟踪服务覆盖率不低于90%。

   4.有数量充足、设施齐全的教学生活场所(含独立教学区、食宿区实习实训基地),满足集中封闭式培训需求杜绝临时租赁或拼凑场地,确保培训环境稳定。

   5.近三绩效评价“不达标”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不良诚信记录,以及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等负面清单情况,由县级出具证明材料

   6.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优先。

   二、机构遴选方式

   按照机构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考察、评审公示、市级备案的方法,结合2025年培育任务情况,在全县范围遴选4个机构,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遴选程序如下:

   1.机构自愿申报,申请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任务的机构自愿申请,填写《长治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报市、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考察,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标准,实地考察机构资质及师资场地情况;

   3.县级评审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考察情况及申报资料,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市级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机构名单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5.动态管理本县区可从机构名单中自主选择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任务的机构,对承担本级培育任务的机构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动态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对存在“三无”问题或满意度低于90%的机构,取消培育资格

  三、申报求及报名时间

   申报要求各培训机构要填写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2025年822日前将机构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股。

   报名时间:请有意申报者于8月18日至8月22日,到县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股报名申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刘煜   郭华芳      0355-7731388

   邮psxnwkjk@163.com 

   附件: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

   

   附件:长治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doc


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