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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8205 | 成文日期:2023-03-31 |
发文机关: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3-03-31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训基础条件建设,加强基地分层分类分模块管理,提升高素质农民理论学习、实践实训、创业孵化、延伸服务等工作质量水平,决定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遴选条件
1、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自愿在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队伍或指导员团队,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确保培训基地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团队。培训基地师资人员构成中须从市级聘请不少于3名农业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从本县级聘请不少于5名农业系列中级职称以上专家;市级以上示范基地师资人员构成中须从省级聘请不少于3名农业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从市级聘请不少于5名农业系列高级职称以上专家。
4、具有能够提供学员现场教学、技能操作、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的教学实训基地。
5、具有数量充足、设施齐全的教学生活场所,具备必要的食宿条件。
6、具有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基地服务农民积极性高、集食宿、教学、实践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优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优先;科技创新和高素质农民实践实训基地优先;往年承担过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机构的优先。
二、基地遴选方式
遴选方式实行基地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考察、评审、公示、市级备案的办法实施。
1、已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拟承担2023年培训持证任务(含承担所在县区、承担跨县区培训持证任务),须填写《平顺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申报书》,认真梳理本基地基本情况,及时更新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完善培育实施计划、加强培育教学管理,总结工作成绩、凝练培训模式,《申报书》报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由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审核《申报书》,签署意见,报市级备案。
2、未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拟承担2023年所属县区培训持证任务,亦须填写《平顺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申报书》,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中建设的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建立的实训场所,各地已经挂牌的农民田间学校、田间课堂、创业孵化基地,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等优先入选。《申报书》报县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局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公示、报市级备案。
三、基地遴选报名时间
基地遴选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7日。
报名地址:平顺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电 话 :7731388
邮 箱 :psxnwkjk@163.com
附件:平顺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申报书
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