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平顺县政府工作部门>平顺县农业农村局>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6-16385 | 成文日期:2026-07-21 |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7-21 |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我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提升采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确保在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平顺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2.服务项目:平顺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3.选取数量:择优选定1家代理机构。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已在本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入库,具备合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资格;
2.具有招标代理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代理招标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报告。
三、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简介以及三年内的业绩案例;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
6.山西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整理成册并密封报送。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9:00),逾期一律不予接收。
2.递交方式:仅限单位工作人员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快递、电子版报送。
3.递交地点:长治市平顺县兴华西街269号,平顺县农业农村局302室。
4.联系方式:0355-7731388 15234587696
五、评定原则
平顺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资质、业绩、报价等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用。
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