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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1977 | 成文日期:2024-11-26 |
发文机关: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11-26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相关经营主体:
根据《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顺县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办规〔2024〕2号文件要求,依据各乡镇上报情况,经农业农村局分组实地调查核实,局党组会议决定,符合要求的有22家,奖补资金133.5803万元,现将资金给予下达。
附:平顺县2024年经营主体产业奖补审核验收汇总表
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