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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9008 | 成文日期:2026-08-10 |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8-10 |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分建、七分管”,建好是基础,管好是关键,持续做好建后管护,是充分发挥项目效能、稳定增加粮食产能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县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项目工程移交后,个别地段、个别工程因管护不力造成人为损坏,维修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标准农田综合效益的发挥。为破解管护难题,我县立足实际靶向施策,打出宣传引导、模式创新、力量夯实的管护组合拳。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管护共识,印发高标准农田管护倡议书300余份,充分利用新型媒体、宣传画册、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宣传,以提升农户参与度和满意度,改变传统粗放的生产方式,形成“谁受益、谁管护”的共识,增强项目区农户的责任意识,构建全民参与的管护格局。
其次,推行“保险+管护”的模式,化解设施管护资金难题。针对农田设施易损、维修经费保障不足等痛点,统筹项目结余资金30万元,通过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对高标准农田灌溉设施投保财产保险。将设施损坏维修风险进行合理转移,有效破解了“设施坏了无钱修、集体背上新债务”的困局。
第三,探索“光伏+信息员”的模式,建强村级管护力量。面对村级管护经费短缺的实际,统筹县级光伏收益资金11.4万余元,依据灌溉面积实行分档配置,在全县7个乡镇32个行政村设立35名高标准农田管护信息员公益岗,构建起“县统筹、乡监管、村落实、户参与”的管护体系。既解决了“有人管”的问题,又促进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实现了公益效益与管护效能的双赢。
高标准农田管护并非阶段性工作,而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任务。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压实各方管护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管护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与专业管护人员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建立长效考核机制,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发挥长久效益。
(编辑人:闫书耀 审核人:王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