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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5676 | 成文日期:2026-07-10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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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农业农村局在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身边急难愁盼事,以解决群众反映的高标准农田“重建轻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措施不到位、管护资金不落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小切口,以推动解决高标准农田不好用的问题,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得好、用得好。
针对上述问题,通过实地调研了解,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在项目建成移交后,项目村因集体经济薄弱、财力有限,无法负担后期管护费用,后期管护难以落实,导致高标准农田设施损坏后得不到及时维修,影响正常使用。为此,平顺县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2025年8月5日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围绕“听民意、办实事”,坚持“政府主导、村民参与、长效管护、长期受益”的原则,构建“县统筹、乡监管、村落实、户参与”的管护体系。2025年9月8日,利用县级光伏收益统筹资金设立高标准农田管护信息员公益岗,筹资11.4万余元,按照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灌溉面积分为三个档次,在全县7个乡镇32个行政村设立35名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信息员公益岗,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状态监测与日常管护协调、设施巡查与隐患排查、宣传引导等工作,并从2026年起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考核。
平顺县纪委监委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主动作为、高位推进,坚持问题目标导向,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进一步明确了管护主体,落实了管护责任和措施,有效解决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建轻管”、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高了群众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参与度、满意度,推动高标准农田项目发挥长期稳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合力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
(编辑人:闫书耀 审核人:王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