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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5882 | 成文日期:2025-02-17 |
发文机关: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2-17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根据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3〕40号)文件要求,通过“村级申请、乡镇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定”的程序,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并报中共平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处置,现将资产处置情况(详见附件)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意见收集人:赵庆令 电话:0355-7731388
中共平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