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平顺县政府工作部门>平顺县教育局>公开内容>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18-01043 | 成文日期:2021-02-08 |
发文机关:平顺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1-02-08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教育局,主要职责 |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平顺县教育局
办公电话:0355-8929549
邮政编码:047400
传真号码:0355-8929546
办公地址:平顺县文卫路(原青羊小学)
办公时间:工作日(公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电子邮箱:psxjyjwj@126.com
工作职责
(1)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公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学校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制定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劳资、职称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9)负责县直学校的党建工作、统战工作、稳定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负责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11)统管全县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制度;督促全县学校安全教育,保证学校和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