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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1490 成文日期2020-09-28
发文机关平顺县教育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0-09-28
发文字号 主题词

责任督学日常督导事项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中小学校督导事项 

  1.学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寝室)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幼儿园督导事项 

  1、幼儿园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幼儿园保育活动及游戏活动载体开发情况。 

  4、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幼儿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幼儿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寝室)卫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