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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3608 成文日期2021-01-29
发文机关平顺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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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综合办公室(机关党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培训教育和机关老干部管理工作及党群工作。

  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研究。

  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煤电油气、交通运输和物流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输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牵头组织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要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承担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

  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管理相关资金,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和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管理有关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点: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安书元   联系方式:0355—8899266

  (二)发展计划股。负责协调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负责全县重点工程项目目录的拟定、宣传及重点工程任务的分解和落实。负责全县年度重点项目落地计划的拟定、分解和协调、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含重点落地项目)的前期预审,负责年度新增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的拟定、跟踪和推进,负责检查验收重点工程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负责年度重点工程目录及年度投资计划的拟定和下达、重点工程项目在建期间的督办,负责对外联系、后勤保障工作及日常工作的处理。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负责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并下达前期投资计划;负责县直部门、公检法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大规划,以经济转型为核心做好全县项目谋划工作。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指导做好以工代赈相关工作。

  研究分析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和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全县主要工业行业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核准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审核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县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重大问题,提出重大技术装备本地化的综合政策建议;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负责工业领域及相关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有关事宜。研究我县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关系,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牵头组织军民通用装备项目建设。研究分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态势,组织拟定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统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

  研究分析和协调服务业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政策,协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出全县服务业年度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

  研究提出城镇建设、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规划;衔接平衡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规划、计划;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的节能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编制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主要城市环境质量指标计划等;负责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有关事宜。

  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协调拟订文化、民政、旅游等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全县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加快社会事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民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食品药品、旅游、宗教、社科、文物、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发展政策;组织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问题研究;负责办理社会领域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提出全县科技、教育、人口发展和卫生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科技、教育事业、卫生、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大中专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教育、科技、科协等相关问题;负责办理科技、教育、卫生事业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提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和邮政发展的战略、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审核铁路、公路、水路、民航机场、城市轨道交通、邮政等项目;提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机场、城市轨道交通、邮政等建设项目县级政府投资及政府信用担保的债务性资金安排意见。

  提出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做好促进商品消费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商品流通计划和进出口计划;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提出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规划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国际国内经济技术合作事宜;协调全县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审批有关事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中进口设备免(减)税确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指导目录;参与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谈判及对外招商活动。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点: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永亮   安书元    联系方式:0355—8899266 

  (三)经济体制改革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等重点项目,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化建设和产业关键技术开发工作;研究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宜。

  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监管制度,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制度标准拟订与综合管理工作,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指导全县和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点: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安书元   联系方式:0355—8899266 

  (四)能源发展股。统筹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组织能源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布局重大能源产业项目,推进全县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牵头组织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探索建立能源开发及清洁高效利用境外产能合作基地。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和政策,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并按程序组织实施。承担突发事件状态下能源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与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审核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负责能源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承担能源领域(煤炭行业安全除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协调联合执法,组织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能源产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统筹推进能源领域信息化工作,牵头负责能源领域综合统计工作。监测全县能源运行情况,分析能源运行动态,协调能源运行中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参与协调全县煤电油气保障工作,参与能源产、运、销、价的调节。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承担全县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电力运行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行业相关经济技术政策。组织拟订电力、电网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组织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全县电力电量综合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拓展电力外送市场,调控电力资源。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交易机构运行。协调处理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力改革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全县能源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落实能源领域节能的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节能降耗的监察工作。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试点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负责新能源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落实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管理。落实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相关标准、相关政策,拟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等改革相关工作。指导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工作。落实绿色能源、促进产业提质发展相关政策。落实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煤电的清洁生产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配合相关部门促进能源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点: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焦文伟 张林岗      联系方式:0355—8922425 

  (五)价格综合管理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价格法治宣传,坚持依法治价,依法行政。负责全县价格管理和价格宏观调控工作,按照《山西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和调整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负责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价格决策听证会;指导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建立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服务网络。负责全县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的监督工作,接受司法部门和执法机关委托,做好涉纪、涉税和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调解价格纠纷,开展价格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监测、预测市场价格动态,分析预报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反映有关市场价格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组织政府定价、行政处罚听证。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点: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赵旭达   联系方式:0355—8822123 

  (六)粮食产业和物资储备股。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县级事权粮棉政策执行和县级储备粮棉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流通市场监管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承担“山西小米”等优质粮油品牌建设工作。承担相关粮食产业数据统计工作。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市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收购、销售、轮换及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储备粮的规模建议,指导建立储备粮。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储备粮管理。归口管理全县粮食流通和相关储备统计工作,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粮食产销合作和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拟订县级重要物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县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承担所属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及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粮食应急有关工作,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科普和节粮减损等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点: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杨三忠  联系方式:0355—8922118 

  (七)科学技术股。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科技发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科技统计和科技评估工作。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咨询工作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编制全县科普工作规划。拟订全县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规定;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评价、鉴定和奖励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审核和上报工作;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评估和验收;负责相关综合信息管理;负责全县科技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组织工业领域科技发展计划、火炬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负责全县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认定和管理、统计、培训;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技术引进、技术出口审核工作;审核和协调重要民间科技交流合作项目。

  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农村科技进步;负责科技富民富县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技术承包计划;指导承接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乡镇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承办相关领域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科技工作;协调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培训工作,承办全县自然科研系列初、中、高级职务申报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点:兴华街96号(旧科技局)    

  联系人:白 岗   联系方式:0355—892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