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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9638 | 成文日期:2020-09-01 |
发文机关:平顺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0-09-01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 |
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我县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0]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拟对平顺县民政局、平顺县第四中学校2个单位进行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检査内容包括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国家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主要围绕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以及财政预算执行等进行检査。会计监督检査以2019年度为重点,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或所属单位。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5—8899021
联 系 人: 杨 军
平顺县财政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