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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2116 | 成文日期:2025-12-23 |
| 发文机关:平顺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5-12-23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2025年,平顺县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平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顺县商务发展中心、平顺县煜城供热有限公司4家单位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重点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等方面。
通过检查,被检查单位基本能认真、准确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比较客观真实、合法有效,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但就个别方面来说,依然存在财务开支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部分记账凭证未附原始凭证、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一些问题。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回访督促整改到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扩大监督检查范围,切实维护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平顺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