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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31470 成文日期2025-12-16
发文机关平顺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12-16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平顺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 招标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山西亿方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顺县财政局的委托,对平顺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进行平顺县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平顺县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

  (二)项目内容:通过综合评分法确定委托资金存放银行并按指标评分情况,结合可用于存放的县级财政专户资金规模,确定资金存放规模。

  (三)服务期: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晋财库〔2017〕56号)、《长治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长财库[2017]33号)和《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平财字[2025]31号)等规定,投标人应是各商业银行县支行或总行(注册地在平顺县)。本次招标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在平顺县设有经办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本次招标所称财政专户资金指县级财政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金融许可证;

  (四)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以上所有资料需携带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四、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 间: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二)地 点:长治市延安中路66号

  (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1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开标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二)地点:山西亿方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顺县人民政府网》和《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5-892672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亿方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人:汪女士 

    电话:1863555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