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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9207 | 成文日期:2025-07-29 |
| 发文机关:平顺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5-07-29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平顺县财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部分单位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1、采购经费预算:20000元
2、项目名称: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比选
3、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对3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实施财会监督检查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严肃财经纪律、行政事业性单位财务管理、企业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内容;采购人交办的涉及财务领域其他咨询、顾问类事务;按照相关要求承担保密义务。
4、资格条件及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日常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会计监督检查程序完成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形成报告,至符合采购人采购要求。
(7)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完成并提交报告;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31日
地点:平顺县财政局监督股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55-8899021